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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IND邊做邊審:FDA TrialBlazer試行案瞄準首次人體給藥

FDA擬引入合格研究機構與滾動審查,把部分法規、倫理與試驗中心準備工作同步推進;真正考驗卻是,縮短審查能否轉化為受試者更早接受首劑治療。

By SURL BioNews

新藥從實驗室走到第一位受試者身上,耽擱往往不只發生在一張申請表上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正推進名為TrialBlazer的快速試驗性新藥(IND)試行構想,希望拆開原本前後相接的準備程序,縮短候選藥物從確認到首次人體試驗的時間。

依FDA提出的自願性架構,學術醫學中心、醫療網絡、受託研究機構或法規顧問等,可申請成為「合格研究機構」(QRI)。這些機構將協助申請者準備並初步檢視藥理與毒理、臨床方案,以及化學、製造與管制(CMC)資料,盼在正式送件前找出缺口,提高第一期IND的完整度。

試行案的核心是一套滾動送件平台。完成的資料模組可先交由FDA檢視,不必等整份IND全部備妥;但法定30天審查期仍要到最後一個模組送達後才會啟動。若主要問題已在前段處理,FDA可能在30天屆滿前通知試驗可進行,也可能減少因資料不足而提出補件要求或暫停試驗的情形。

QRI並不會取代監管機關。其意見僅具諮詢性質,IND的內容與責任仍由申請者承擔;FDA也保留是否准許研究開始、發布臨床暫停命令、取消研究者資格及執行查核等全部權力。這項安排既試圖借助外部專業,也刻意維持藥物安全與受試者保護的責任邊界。

審查提速,不等於病人更早入組

更棘手的問題可能在FDA之外。TrialBlazer也想測試讓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(IRB)審查、試驗中心簽約與啟動作業,和IND準備及審查同步進行。臨床試驗營運專家指出,IRB核准與合約談判合計可能增加多達13個月,試驗中心啟動也經常超過160天;相較之下,標準IND的30天審查期未必是首次給藥最主要的瓶頸。

因此,試行案若只計算IND獲准速度,可能高估實際效果。較能反映改革價值的指標,是從候選藥物確認到第一位受試者接受給藥的總時間,以及參與機構能否穩定完成中心啟動與招募。QRI如何認定、FDA可在多大程度上依賴第三方評估、利益衝突如何管理,以及資源較少的公司能否公平參與,也仍待制度化回答。

FDA於6月提出方案並徵詢公眾意見,現階段仍屬試行設計,而非已建立成效的快速通道。它能否把早期臨床研究留在美國,最終不只取決於審查流程變快多少,更取決於研究機構、倫理審查、合約與收案能力能否一起跟上。

References

  1. BioSpace
  2. Federal Register
  3. Arnold & Porter
  4. Clinical Leader